邓嘉驹
资料/高等线性代数

同构定理

第 4 章 · 3 节

4.1商空间

1.1 基本概念

设为向量空间的一个子空间,和为内的向量。 容易验证,定义为的二元关系是一个等价关系。 当时,我们称和模同余(congruent modulo )。 术语“mod”是modulo的口语化表述,通常写为。 当子空间在上下文明确时,我们简单将其写为。 为了看清等价类的结构,我们记

(4.1.1)

因此集合称为在中的一个陪集(coset),称为的一个陪集代表元(coset representative)。 中的所有陪集构成集合称为模的商空间(quotient space of modulo ),读作“模”,记作。 当然,这里的术语“空间”提示我们将定义上向量空间的运算。 一个自然的选择是

(4.1.2)

不过仍需要检查这些运算是否良定义(well-defined),即运算结果是否与代表元的选择无关: 若,我们希望且。 根据条件,且,因此

(4.1.3)
(4.1.4)

可见加法和标量乘法是良定义的,以上结果也可以用等价关系更简洁地表述为

  • ;

  • 。

这一结果在代数中会反复出现。 在一个代数结构上(例如群、环、向量空间),若一个等价关系保持代数运算,则称其为同余关系(congurence relation)。

定理 4.1 (商空间)

设为的子空间,二元关系为上的等价关系,其等价类为陪集。 中的所有陪集构成的集合称为模的商空间,其自身构成一个向量空间,包含良定义的运算:

(4.1.5)

的零向量为陪集。

1.2 自然投影与对应定理

若为的一个子空间,则可以定义将每个向量嵌入包含其陪集的映射。 该映射称为从到的典范/自然投影(canonical/natural projection),或者简单称为模的投影(projection modulo )。 注意这里“投影”并非上一章中“投影算子”的“投影”含义。

定理 4.2 (典范投影)

典范投影定义为,该投影为满射线性变换,其核为。

证明

容易证明是满射。 对于任意和,

(4.1.6)

因此为线性变换,最后

(4.1.7)

4.2商空间的泛性质与第一同构定理

设为的子空间,那么具有一个常称为泛性质(university)1的特殊性质,具体如下。

定理 4.3

设为的一个子空间,满足,则存在唯一线性变换,使得。 在这种情况下,且。

证明

若希望构造映射,首先要求同余关系的等价类的像与该等价类的代表元选取无关; 换言之,若,则希望。 对于线性变换,该式等价于

(4.2.1)

因此当时,上式显然满足,此时良定义,并且

(4.2.2)
(4.2.3)

由于在内每个向量上的取值完全由确定,故唯一。

上述定理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推论,称为第一同构定理(first isomorphism theorem)。

定理 4.4 (第一同构定理)

设为线性变换,则线性变换

(4.2.4)

为单射,并且。

证明

在定理 4.3中取,那么存在唯一线性变换使得,其将映射到。 因此为中的零向量。 根据命题 3.2,为单射,并且意味着同时也是从到的满射,因此。

根据第一同构定理,任何上的线性变换同构于上的一个商空间; 反之,的任意商空间是上典范投影的像。 因此,在同构意义下,商空间等价于同态像。

推论 4.1

设为的一个子空间,则中的所有补空间同构于,进而彼此同构。

证明

设为的一个补空间,将第一同构定理 4.4应用于投影算子,得到。

推论 4.2

设为向量空间的一个子空间,则。

证明

对于的子空间的任意补空间,投影算子的核与像分别为和。 根据秩-零化度定理 3.3,。 再利用推论 3.2和推论 4.1,,从而结论得证。

注

需要注意的是,由于基数减法未定义,不能将上述结论写为。

根据此推论,我们引入一个可能会偶尔用到的概念。

定义 4.1 (余维数)

若是的一个子空间,则称为中的余维数(codimension),记作或。

另一方面,需要指出的是,商空间补空间的同构性可能并没有预期的那么好。

例 4.1
  1. 考虑上的一组基,取

    (4.2.5)

    定义映射,使得,可证明为同构; 但另一方面,。 这意味着此时且,但;

  2. 考虑上的一组基,取

    (4.2.6)

    定义映射,使得 可证明是同构; 但另一方面,。 这意味着此时,但。

4.3线性泛函与对偶基

3.3 线性泛函

定义 4.2

设为域上的向量空间。 若线性变换取值于基域,则称其为上的线性泛函(linear functional),或者简称为泛函。 上所有线性泛函构成的向量空间记为,称其为的代数对偶空间(algebraic dual space)。

注

此处术语“代数”是必要的,因为在第第 8.4 节节我们将介绍另一种对偶空间: 连续对偶空间; 不过目前术语“对偶空间”仅仅指代数对偶空间。 为了区别于其他类型的线性变换,常用小写意大利字母表示线性泛函。

例 4.2
  1. 由定义的映射是一个线性泛函,称为0点取值泛函(evaluation at 0);

  2. 记为在上所有连续函数构成的线性空间,映射定义为

    (4.3.1)

    则是一个线性泛函,记作。

对于任意,秩-零化度定理 3.3给出。 由于,首先有; 若存在其他非零元,则。 这意味着或,即非零线性泛函是满射。

下面我们列举线性泛函其他的一些基本性质。

命题 4.1
  1. 对于中任意非零向量,存在线性泛函使得;

  2. 向量为零当且仅当对于任意成立;

  3. 设,若,则;

  4. 两个非零线性泛函具有相同的核当且仅当存在非零标量,使得。

证明

前两条性质是显然的。 对于性质3,首先考虑,那么存在,使得,从而对于任意线性泛函,。 根据性质2,这要求,因此。 是显然的; 对于反向包含,对任意定义,那么,即,因此。 对于性质4,必要性是显然的; 对于充分性,在内,与的取值相同。 对于任意,根据性质3,。 取,则。 可见对所有成立。

3.4 对偶基

设为包含一组基的向量空间。 对于每个指标,我们可通过正交性条件

(4.3.2)

定义一个线性泛函,其中为Kronecker -函数(Kronecker delta function)。 那么对于,

(4.3.3)

对所有成立,因此线性无关。

定理 4.5 (对偶基)

设为具有基的线性空间。

  1. 集合线性无关,其中按(4.3.2)式定义;

  2. 若是有限维的,则是的一组基,称为的对偶基(dual basis)。

证明

第一条结论已证明。 对于任意,设,我们有。 因此对于任意,存在唯一一组,使得,进而

(4.3.4)

即。 因此,根据定理 2.1,是的基。

根据上述定理,若,则,这是因为对偶向量同样形成了的一组基。 但对于无限维情形,情况要复杂得多。 我们先给出一个直观的例子,最后不加证明地给出结论。

例 4.3

设为域上的一个无限维向量空间,其基为。 由于线性组合是有限和,故。 根据定理 1.2,。 另一方面,由于每个都可将每个映射独立映射到0和1,因此。 根据定理 1.2,。

定理 4.6

设为向量空间,则,等号成立当且仅当。

  1. 关于泛性质的严格定义,请参见附录第该章未收录章介绍